新聞資訊
江蘇省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3小時內啟動相應措施
- 分類:建信動態
- 作者:鄭州建信耐材
- 發布時間:2019-01-22
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修訂后的《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》。《預案》由十大部分組成,明確細化了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、預測與預警、應急響應、信息報送等內容。其中規定,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全省空氣質量監測,會同省氣象局建立重污染天氣預警會商制度。
《預案》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從低到高依次分為Ⅲ、Ⅱ、Ⅰ三個級別,分別用黃色、橙色、紅色標識,其中紅色預警為最高級別。收到發布的預警信息后,應急響應城市人民政府應在3小時內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措施,具體告知公眾健康防護、建議性和強制性污染物減排要求。 黃色預警發布條件為,預測未來持續48小時設區市空氣質量指數(AQI)均值達到200以上,或監測到設區市二氧化硫小時濃度達到500微克/立方米以上,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。 橙色預警發布條件為,預測未來持續72小時設區市空氣質量指數(AQI)均值達到200以上,或監測到設區市二氧化硫小時濃度達到650微克/立方米以上,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。 紅色預警發布條件為,預測未來持續96小時設區市空氣質量指數(AQI)均值達到200以上,或預測未來持續24小時設區市空氣質量指數(AQI)均值達到450以上,或監測到設區市二氧化硫小時濃度達到800微克/立方米以上。 應急響應期間,建議兒童、孕婦、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、心腦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內;中小學和幼兒園停止體育課及戶外活動,一般人群應避免戶外活動,戶外作業者應開展防護;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,減少小汽車上路行駛,駐車時及時熄火,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;禁止露天燒烤,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等。 《預案》要求,對未做好應急響應工作的地區和部門,按有關制度進行問責;對于未按規定履行職責,犯有失職、瀆職行為的人員,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;對構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 http://www.jiangsu.gov.cn/art/2019/1/18/art_46144_8089267.html 來源:江蘇省環境委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,不代表本站立場